读传媒的四种理论有感,看社会责任论涵盖的多方面内容
在信息爆炸的当下,存有这样一个问题,即媒体究竟应不应该只为公共利益而服务,并非仅仅只是去追逐商业利益以及政治目标呢?此问题显得极为尖锐 。
传媒的社会责任论兴起背景
在二十世纪中叶的时候,西方传媒商业化以及垄断趋势不断加剧,进而引发了公众广泛的批评。人们由此开始质疑,那完全不受约束的新闻自由是不是真的能够带来一个健康的信息环境。就在当时,美国社会知识界开始对绝对自由的弊端进行反思,这样的一种氛围催生了新的理论思考。
在这样的背景情形之下,往昔传统的自由至上那种观念被撼动动摇了,学术界与公众渐渐逐步认识到,仅仅只是单纯强调“免于干涉”的那种自由是空洞没有实际内容的,传媒所具备拥有的这种巨大鲜明影响力必须要匹配相称相应的义务,这场思想观念所开展进行的转变变化,为社会责任论的被提出铺就平坦铺平了道路。
责任的新内涵
社会责任论对新闻自由进行了重新定义,它所持观点为,自由不单单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新闻媒体不可以只满足于不违背法律,而更应该主动去服务于社会公共福祉,进而促进民主讨论。
这一种全新内涵所意味的是,传媒负有呈现多元观点的义务,特别是那些并非主流的、具有重要性的意见。它着重表明新闻自由的核心目的在于服务社会,而不是单单去保护媒体机构的私人利益。
反映理论的规范准则
该理论给出了一系列特定的行为规范,比如说,新闻行业要倾心于供应真实、遍及、客观的报道,且尽力去呈现社会的多样构成,并且,媒介不可以只是去迎合受众的低俗趣味或者广告商的喜爱。
这些准则对新闻从业者有着要求,要求其具备高度的职业精神,这一要求意味着,记者以及编辑得具备专业能力,并且在其工作当中要坚守伦理底线,要把社会责任放置于商业利润之前 。
对自由的积极理解
自由主义理论着重强调那种名为“免于政府控制”的消极自由,社会责任论却提出了所谓“积极的自由”,也就是那种具备能力、拥有途径进而能够去实现某种目标这样情形下的自由,对于传媒来讲,这就意味着它得积极主动地去创造条件,使得重要的声音能够得以传播。
所以,一个尽责任的传媒体系,会主动去搭建公共讨论平台,并非仅仅消极地不设置阻碍。这种积极的角色,需要媒体投入资源去进行深度调查以及平衡报道 。
传媒与政府的关系重塑
社会责任论并未返回到政府进行全面控制的旧途,它持有这样的观点,即在维系传媒私有制的情形之下,政府能够充当鼓励以及补充的角色,比如说,借助立法来保障信息自由,或者对公共广播体系予以资助 。
政府负有责任去营造出利于讲事实、有道德准则的新闻自由情形,并非是采取完全任由其发展或者直接进行干涉的方式,这般的关联需求政府在对自由予以保障以及阻挡权力被过度随意使用之间探寻到一个平衡的点,它最为关键的目的是对公众拥有知晓信息的权利以及能够表达自身想法的权利进行维护 。
理论的价值与局限
社会责任论有着重大贡献,这贡献就在于,它深刻地指出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它把道德维度再次引入新闻自由讨论范围,它提醒从业者权力越大那么责任也就越重,它为西方传媒实践提供了重要伦理框架 。
然而,这一理论是扎根于特定的西方社会背景之中的,其预先设定的“责任”标准通常带有本土价值观。在实践的层面上,怎样去界定“责任”,以及由谁来进行监督,常常会陷入争论之中,其理想的目标跟现实的运作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对于您而言,于当下繁杂的媒体生态状况之下,究竟是市场自身的自律行为,还是行业所秉持的规范准则,亦或是法律层面的监督管理,能够最为高效地推动传媒切实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呢?满心期待您于评论区域给出的看法,同时也热忱欢迎对本文进行点赞并分享 。


